我想问的是,这样的情况,我们是该办理出院,还是医院方有一定的医疗责任,因为手术着,院方承诺,可以开刀,如果说他们没有这个技术,或者说不能开刀的话,我们也不会去做,或者找更好的医院治疗。
更新时间:2008-03-27 10:52:01
问题描述:
脑子里因事故被刀砍了一刀,压迫神经,导至因扯风(癫痫)08-3-18在成都某军区医院手术,手术前检察,拍X片,什么的,医生说可以手术,通可手术可以把刀片取取,并承诺说取出刀片后有60%的希望能够治愈,交了交近5万元的手术手,现在快过去一周了,人还在昏迷当中,做手术时,是从3-18号上午8点至下午2点,下午六点时说病情恶化,又做第二次手术,到今天已经一周时间了,人从来没有醒来过,现在我们的钱已经花了交近5万,还欠医院一万八千块,医院方提出,一万八千块钱不让我们给,然后就给我们办理出院手续,出院后没有氧气供应人过两三天就会死去,如果在在医院继续治疗的话,他们只能够保住人的性命,出来可能是脑瘫什么的跟医院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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