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自身的赔偿和这段时间的精神损失及医疗费用吗?法院会怎么裁定?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费我能要求他承担吗?
更新时间:2008-03-26 12:58:03
问题描述:
我于2007年2月和男友不慎怀孕,人流手术后子宫内膜重度粘联.造成停经8个月.医生说可能终身不孕..在此期间由于男友的强烈干涉,导致工作解雇(因从事的是总经理助理一职,他不容许进行吃饭应酬).后因赔偿一直没有达成协议,从2007年8月失业后一直住在他家里,10月发现怀孕,这种情况又不敢做掉,怕以后在不能生育.现在已经6个月了,现在男方提出只负担孩子的费用,孩子生下来我要就拿走,不要他就抚养.我从去年8月到现在一直没有工作,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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