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2、我收钱时并未有任何手续,公司能证明我拿了这钱么?3、职务侵占罪在法律解释上有一条是因欠薪引起的该罪,并非主观占有,是什么意思?是否意味着不追究责任?
更新时间:2008-03-25 18:14:13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因公司长期拖欠我的工资约1万2千元(拖欠时间为3个月),现我把替公司项目经理报名考试的1万2千元(此钱是项目经理个人交的每人1500)带走,并留条给公司讲明以我工资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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