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此种情况,我可以打掉孩子追求对方赔偿吗?可以的话我该怎么做?如何取证?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山水穷路,急盼回复,多谢!
更新时间:2008-04-06 11:13:50
问题描述:
于去年三月,因一时糊涂,爱上了一位有妇之夫。认识他的当初他是说他与他妻子感情不合,常闹离婚,心中苦闷,就这样,我由劝说他的朋友变成了他的情人。他当时许诺他一定会跟他妻子离婚,但到现在都没离成。主要原因是他不愿离。弄得我声名狼籍,心身具疲!还于去年10月为他打过一个孩子,现又怀孕近4个月。我已35岁,未婚。现属高龄孕妇,又因两个孩子是连续怀的,打掉的话又怕以后再无生育。不打掉,再在一起也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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