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反诉货运公司,要求赔偿:由于货运公司未如实申报所托运货物重量所造成超限运输的罚款、对车辆的损害等,以及未付的运费余款。不知道可行吗?另外,由于对方过错在先,我需要赔偿货运公司的损失吗?
更新时间:2008-03-24 22:07:53
问题描述:
我承运了某货运公司一批货物从四川自贡运送到新疆阿拉尔,签订了货运协议,当时过磅货物净重36吨,在运输过程中,路政过磅重量则为37.3吨,造成超限运输,致使我的车辆被罚款卸货等处罚,共花费近6000余元。货物达到新疆后,我要求货运公司支付这笔罚款,对方拒绝支付。我遂将货物存留至今,多方交涉未果。现货运公司起诉我没有履行合同,货运公司称由于拖延交货而给托运该设备的厂方造成损失,索赔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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