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明确写的有“不能按时交房的违约责任”,可当面找过他们好几次都是推托,我该通过什么方式跟他们交涉违约的责任?具体程序该怎么办?谢谢!
更新时间:2008-03-20 16:58:05
问题描述:
我在本市一家新开盘的小区一次性付款购得住房一套,结构为六楼带七楼(七楼是阁楼),合同是2007年10月1日交房,在收房的时候正赶上连下了半个月的雨,当时就发现阁楼有多处渗水情况,因此就没有接房,开发商答应给及时处理,过后他们也确实处理过,但在做防水实验时还是渗漏,所以就一直没有接房。后来再找他们就不管了,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个说法,也不说是退房还让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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