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王律师,我起初拿烟出门把烟摔到地上的性质能否定为抢劫罪?如果不是抢劫罪又该如何定性呢?如果这事不私了,经公的话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如果私了,您觉得我赔她多少钱合适呢?谢谢王律师.
更新时间:2008-03-17 11:49:00
问题描述:
上午11:40左右,我让一朋友帮我买盒烟,朋友拿回来后,我吸了一口觉得味有点不对,又让我另一个朋友吸了一口,他也说觉得是假烟.于是我就和那个帮我买烟的朋友一同去了那家烟店.烟店的老板是个30来岁的妇女.去了之后我把情况说完之后,老板的话是:\\\\\\\"你已经开盒了,所以不能换,而且你也不能肯定这烟就是从我这个店里拿走的.\\\\\\\" 大概争论了10多分钟后,有些冲动的我从她的柜台里拿出了两盒白石家庄烟,走出门狠狠的仍在了地上.因为那老板是本村的,一个电话叫来很多人(而且店的位置和她家也比较近),先是他老公拿着一块砖头朝我砸过来,我忍无可忍和他撕打起来,因为老板(那女的)咬住了我左手虎口位置,忍无可忍的我一拳打到了她的面部.所有他叫来的人不是拿铁锹的就是拿砖头的,他老公后来还拿了水果刀.砖头都被我躲过去了.我的面部被多处抓伤,右手腕部被她老公咬伤.那女的面部挨了我一拳,被我踹了一脚小腹.
事后我被带去了村治保会,那女的被120送到了省三院.她做了全部应该做的检查,CT显示没事医生也让她出院,可她还是执意留在了观察室.两天后,她又从三院出来去了别的医院.现在扬言要我赔偿她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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