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离婚,该如何做辩护?这样的理由成离婚理由吗?法庭会不会判离?离了孩子会判给谁?(据悉法庭安排的主审法官是岳母的熟人)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03-16 09:43:15
问题描述:
我2月28日接到思旺法庭传票,原因是妻子诉我离婚。经过是去年冬至我邀妻子回老家过节,她不回,就吵了一架,大家都说了过分的话。元旦后她就闹离婚,并不给碰碰。元月31日递了起诉书,说与我从04年结婚起就感情不和,婚姻基础差,还说我对她不好、脾气坏,对她实施精神虐待、家庭冷暴力,并说她对我已死心。要求法院判离婚并把婚生子(现在20个月大)判给她抚养。而事实上我从没对她实施过暴力和虐待,只是偶尔会吵架,结婚至今也就三四次,并因此摔烂过一张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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