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赠予协议有效吗?可以据此办理过户吗?我认为合同中前后两条相矛盾,房产过户过的是所有权,如果过户根据第二条过户房产部门是否要承担风险?
更新时间:2008-03-11 21:00:47
问题描述:
我是一位房产工作人员,2008年3月10日,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一位客户持一份经法院确认的赠予合同书到我局办理房产赠予过户手续,合同中有这样的两条:一甲乙双方经法院调解,甲方自愿将所属房屋赠予乙方,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二日后该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费及其他权益归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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