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争取到更多的赔偿吗?是否一定要有签证合同还算是构成雇主关系呢?有没有可能通过其它的法律算途径的?
更新时间:2008-07-07 16:55:10
问题描述:
情况是这样的,我爸爸和一公司签订了一个超市的纸皮回收合同,然后将纸皮回收的工作交给我哥哥处理(这件事情老板是知道的!),由于误操作原因,我哥哥在工作中被起重机将胳膊弄伤,经医院鉴定,我哥哥的胳膊里面的神经组织都已断裂,而且里面的肌肉也大都损坏了,现在所花医疗费已接近十万元,医生也确认说即使治好也会带有残疾!老板以只认为我爸爸是他员工,我哥哥不是他员工为由,只支付两万元医疗费了之!请问我哥哥还可以争取到更多的赔偿吗?还有劳动法中规定是否一定要有签证合同还算是构成雇主关系呢?除了劳动法外,还有没有可能通过其它的法律算途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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