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现在想起诉开发商,让其交付商品房产权证,并赔偿损失是否可以?由于开发商违法售房和合同欺诈,法院会不会判令该商品房购销合同无效并让我从唯一的一套住房中搬出来(所谓退房)呢?如果那样,我起诉他们启不
更新时间:2008-03-10 10:41:20
问题描述:
2003年9月份我与安徽省商业建设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购销合同,在办理了首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由开发商提供担保的抵押加阶段性保证)后,于同年9月份入住。在2003年10月份办理房屋产权时,我见到要办理的产权是集资建房,当时便拒绝了在产权证上签字。在银行贷款还了一年之后便停止了还贷,也未办理抵押。至今我仍未拿到商品房产权证,后经了解,该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属违法售房。去年银行上门要债时,开发商还说我现在只能办理集资建房产权证,并且属全部产权,你认命我就给你办,不认命拉倒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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