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认定为债务应该有谁偿还?
更新时间:2008-07-11 22:57:14
问题描述:
我以做生意为由把我母亲4万元定期存单转存到以我的名字的定期存单里,然后并有我的个人借条!我母亲起诉了我们夫妻两个人。(我的妻子手里有我原来打算离婚的一份我起草的一份离婚协议书的草稿,上边写了夫妻无共同债务,不知道有没有作用,而且她说是赠与不是债务)法院能不能认定是债务,如果认定债务是我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然后我的妻子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钱取走了,如果被认定是债务的话应该有谁来偿还!(在法庭上我妻子承认取走了钱,但说是我让取的,并说已经给了我了!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法院判决书还没有下来,一般开庭后多长时间能下来呀!(四个人审的,要京合议庭合议)
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laodach 于 2008-7-5 22:20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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