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1,此案到底是该交通局管呢还是该公安局管呢?2.此案有没有构成刑事案件?3,难道那个骑自行车人不说实话就没别的办法了吗?4,如果警察一直是这种态度的话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03-04 22:05:30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知道您的时间很宝贵,可是人的生命更珍贵贵。所以我希望您一定要花掉5分钟的时间看完我的陈述,谢谢您。
我有个善良的姐姐,她是山西省朔州市
平鲁区一名普通的农家妇女,她也是三个孩子的妈妈,姐姐家虽不富裕可一家人和和睦睦地过着他们幸福的小日子。可谁知因为场一蹊跷的事故,姐姐年轻的生命之花猝然凋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8年2月11日(农历初五)下午5点多钟,姐姐一个人去看望70多岁的姥姥,因为走得急所以身上没带多少钱,可是那天又没有公车,姐姐本想租辆小三轮车,不料车价大涨而姐姐身上唯一的10元钱连车费都不够,于是必然地姐姐只能步行去姥姥家。
姥姥住在县城郊区的移民村,步行去姥姥家要一个多小时,途中姐姐走了好久还是没到姥姥家,夜幕渐渐降临,姐姐也实在是走累了,正当姐姐心感焦急的时候,突然有一个骑自行车的陌生男人经过,那人走过姐姐几十米远后又返了回去,他走到姐姐跟前问姐姐:“你要去移民村吗?我也是移民村人,你搭我的自行车吧”。姐姐当时走累了,而且天色已晚,一个人走在这没人的路上很不安全,看这骑车人面善,于是姐姐就鬼使神差地上了那人的自行车。不知怎么的上了他的自行车后姐姐心里似乎有些不安,姐姐心想如果后面有出租三轮车过来的话,就不坐他的自行车了,于是姐姐回过头去观望希望后面有三轮车经过(可是失望的是后面什么车都没有),不料就在姐姐回过头的一瞬间意外发生了(姐姐只觉得头上“咚”的一下就没了知觉),在姐姐回过头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是谁把姐姐害成这样?
当天晚上有好心人通知我们,而我们赶到现场时(七点多)所看到的竟是那惨不忍睹的一幕:姐姐一个人浑身是伤血淋淋地躺在那冰冷的马路边,身边站满了围观的村民,而姐姐就那样活活地被冻成了冰雕。姐姐当时还会说话,一个劲地说:“我还能活吗?我快冻得不行了”。赶到县医院后进行了紧急救助,第二天又转到太原三大医院,经检查姐姐全身都有擦伤(严重擦伤集中在身体的一侧,同侧的一只耳朵也被磨的缺了一半),颈椎断裂导致高位瘫痪(但颈椎断裂处没有外伤,像是被拖拉所致),姐姐头部右侧有一处很深的伤口。看着姐姐身上这些残忍的伤让我们心疼的抓狂,要是抓住那害姐姐的人我们恨不的杀了他。两天之内姐姐身体里的各个器官渐渐衰竭,三天后经抢救无效姐姐停止了呼吸,姐姐就这样无情地走了,把所有的悲痛都留给了亲人,妈妈无法承受失去女儿的剧痛无数次的昏厥,曾经有妈妈疼爱的姐姐的三个孩子从此也成了没妈的“路边沉默的小草”,姐姐两岁的小儿子才刚学会叫“妈妈”就失去了母爱,曾经欢声笑语的小屋到处都弥漫着悲伤的空气。这种痛谁来弥补,谁又能弥补。都说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就是因为人有感情,可是为什么竟会有如此没有“感情”的人呢?那坏人怎能下的了手那么残忍地害手无寸铁的姐姐?
痛苦之于,我们决定为姐姐讨回公道。经姐姐身前描述我们找到了那个骑自行车的男人,出人意料的是那人竟完好无损,身上甚至连一点擦伤都没有。报了交警之后警察对他进行了审问,他也承认我姐姐坐了他的车子,可是他的供词却信口开河,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关于同一个问题他在不同的时间里的回答却不一样:
一 ,关于“事发当天他是什么时候回的家”这个问题他就先后有三种回答:一开始说是晚上10点多回的家;后来说是晚上7点多回的家;最后说是晚上8点左右回的家。
二,关于“事发当晚他所骑的那辆自行车的去向”这个问题他同样有不同的回答:一开始说车子在他家(可是我们在他家所见到的自行车却是一辆布满灰尘的车子那根本就不像刚被骑过的车子);后来他又说他被车撞晕了等他醒来后自行车就不见了;可在后来他说等他醒来后自行车破了,于是他就把自行车丢在那没拿。
三,关于“事发当晚他是怎么回的家”这个问题他也有这样不同的回答:最初说没有给任何人搭电话,而是自己一个人回的家;后来又反口说给他亲戚打过电话(可事实上他当晚给他亲戚打可三个电话)。
这三番五次的胡乱瞎说难道还说明不了他的心里有鬼?如果是
交通事故,姐姐和他同在一辆自行上,为什么姐姐伤的那么重导致死亡而他却毫发无损,这难道仅仅只是巧合吗?如果是被车撞了,那他醒来后为什么不报警救姐姐,而是视人的生死而不顾一个人若无其事地回了家?
这么多的疑点为什么警察同志却不觉的那骑自行车人在说谎?难道办案就不需要收集
证据而只是轻信骑自行车人的一面之词就可以了吗?即使他的供词这么漏洞百出也没有关系吗?难道我们受害者所提供的线索就没有一点参考价值吗?为什么如此重大的人命案眼看就要不了之了?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交通案件,那骑自行车人是唯一的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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