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律师,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后,还能不能起诉男方因不忠导致离异而使得女方得到公平的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08-02-29 17:13:14
问题描述:
您好!有关我妹妹的问题想请教一下律师:
我为人单纯厚道的妹妹饱受了多年冷落后于去年7月底以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善良的妹妹不愿放弃未曾寸步不离的儿子,但考虑到自己的生活不得不忍痛让儿子随其父亲生活。并在协议规定原共有房子归男方所有,前提是男方必须两年内给付现金20万元给女方,其中要求男方在离婚后一个月之内给付女方赔偿金10万元。房契由女方先保管,如男方不如期给付赔偿金,房子归女方所有。女方离婚一个月后才发现男方早在离婚之前与别的女人有不正当关系,并在深圳跟那女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而且原来夫妻共有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也以股金的形式由公司用着(离婚时男方说轿车开了7、8年了,也不值钱,劝女方不要计较,而女方因心灰意冷离婚心切也没在意)。离婚后男方一直拖着没有按期给付赔偿金,四个月后才给了女方4万块钱,半年后才给完了本该一个月内给的10万元。现在女方发觉自己上当受骗了,却苦于无法取得男方婚前与人同居的证据,但又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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