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延期交房,我是否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他收取维修基金是否合法?提前收取物业管理费是否合法?物业公司是3级资质,是否可以按一级标准收取物业费。谢谢!
更新时间:2008-02-27 18:18:51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12月在该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一次性付清房款,合同上规定于2007年9月30日前交房。2007年9月底该公司通知,交房日期延后至2008年1月份。现在我的购房合同被该公司以种种理由不返还我,并说要拿钥匙必须先把维修金,一年物业管理费缴清后方可给钥匙。
目前该小区尚未完全竣工,煤气不通,没有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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