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像这样的情况,酒店是否应该给消费者一个保障,给予一定的补偿..工商局是否会受理此事?麻烦,打扰了...
更新时间:2008-02-22 11:15:53
问题描述:
和几个朋友晚上去包箱喝酒,喝罪了,结果放在旁边的外衣让一位K小姐把衣服里面的东西给盗走了,里面有手机,钱包,现金,还有身份证,上海市办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发现的时候把酒店的经理请来了,把所有酒楼的妈眯叫来了,给予的答案是,那个小姐是刚来两天的,谁也不认识他,也联系不上..那个小姐也消失了,不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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