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的一个疑惑!
更新时间:2004-10-04 07:27:01
问题描述:
各位好!我家的案子是这样的情况:在1999年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于2000.6.22日下达,二申判决于2000.12.22日下达。后申请执行,法院在进行拍卖后于2002.7.17日执行,但是在执行时法院说可以不按照《合同法》执行。(是一个工程欠款的案子,《合同法》不是规定工程的建筑方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吗?我们到现在都没拿到一分钱)
我想咨询一下,法院说的对吗?他可以不执行《合同法》吗?
多谢各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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