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求公司给我一定的经济赔偿或补偿,却被告之没有任何补偿或赔偿,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得到经济补偿或赔偿吗?如果有我该如何为自己来维权?
更新时间:2008-02-18 11:01:56
问题描述:
我在某私营企业工作自94年至今近14年了,于2006年3月被外派河南(去时公司方面承诺三个月),可最后竟待近两年之久,外派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均低于南京公司同岗位员工,且在外派期间没有享受南京公司原来的双休,而仅为单休,后基于这些强烈要求回南京,但回来一直没有正式岗位安排。且自05年来物价飞涨,公司效益很好的状况下,工资待遇丝毫没有提高;另我自94年进该企业,公司到02年才为我办理社会统筹保险,且公司找种种借口拒绝为我办理住房公积金至今。综合以上,我不得不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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