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现在第一个星期住院费用是大概每天500,加上护理费每天100(年底、正月费用比较高,平时大概60每天)出院后的费用我们无法估计,我该如何计算赔偿金?是否能够索要精神损失费?
更新时间:2008-01-31 12:56:21
问题描述:
一辆别克凯越车挺在道路旁边,占用了非机动车道,我母亲骑自行车从外侧绕过时,车门突然重重打开,将我母亲推到在地,造成L1.2横突骨折。医生诊断先住院观察治疗,出院后修养3个月左右。交通责任认定书判对方全责。警方要求他们交一部分押金。但对方不是本地车,是路过温州的。他急于把车开走,想找我方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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