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的离职,公司这样的分配明显是不合理的,我能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够争取到合理的待遇?
更新时间:2008-01-30 14:03:27
问题描述:
2007年7-11月本人休产假,12月正式恢复上班,因客观原因,2008年1月辞职换新的单位。原单位为国企,每月的工资不高,占收入总额的一半左右,另外一半是年终奖部分。2007年与我同级的同事的年终奖为32000-35000,而我只被分配到了6000,悬殊相当大,2007年我从未有过工作失误,作风相当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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