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不明白退休6年的人员,为何还不知其退休后身份的属于?难道以前30多年的工作经历不能说明一切吗?2.如果原单位一直不决定,我母亲今后的养老金就无法增加了吗?3.区社保中心认为决定权在原单
更新时间:2008-01-29 19:43:27
问题描述:
我的母亲于2002年9月从上海市劳改局白茅领农场医院退休,一直从事护士工作。退休时农场组织科说:以后退休金按“工勤人员”的标准计算。以后几年每年的退休金增加情况一直正常。2007年7月,在上海市的又一次调整退休金的过程中,直到今天我母亲一直没有得到相应增加的养老金。
去原单位问过情况,他们一直推脱说要进行讨论研究,至今没有答复。咨询过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说:我的母亲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性质,但具体属于机关还是事业需要原先单位决定。由于原单位迟迟没有决定导致我母亲的养老金无法做相应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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