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我能否要求丈夫在经济上的补偿。2.我如何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3.丈夫和孩子长期在美国,如果孩子归他抚养,我的探望权如何得到保障。谢谢!
更新时间:2008-02-08 11:23:52
问题描述:
您好!我正经历着困惑和痛苦,需要您的帮助。我于2003年初和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结婚,于同年年底辞去我在事业单位的工作,赴美生活。2005年产下一子。在美国生活期间,丈夫在经济上隐瞒和严格控制,并封闭我对外交流,使我在精神上倍受折磨,我终于不堪重负,于2006年积郁成疾,被迫回国疗养,我欲携带刚满1岁的幼儿一同回国,遭到丈夫的坚决抵制,他甚至拒绝给孩子办护照。如今我只身回国已1年多,天天想念已过2岁的孩子,由于养病也无法找工作,生活和治病依靠父母微薄的退休金,丈夫对我不闻不问,更不在经济上扶养。我想在法律上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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