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如果甲将25万元还给了我,但乙到期拖欠不还,我能再向甲索要另25万元吗?2:如果乙到期拖欠不还,我如何把抵押物变成我的所有权?3:我应该怎样才能辩认乙的抵押物是否已经抵给
更新时间:2008-01-25 16:03:32
问题描述:
甲乙夫妻二人向我借了50万元用于做生意,每年利息6万元,有借款协议,协议上借款人就是甲乙双方签字的。至今借款协议未到期。如今甲乙婚姻有变故两人要提出离婚,甲乙二人提出与我重签合同,合同上写明甲乙各承担25万元,甲乙各用自己分得的资产作为抵押物对借款25万元进行抵押,抵押物是汽车和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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