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问题
更新时间:2008-06-21 14:29:10
问题描述:
我现在北京一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与单位签订五年服务器聘用合同,约定违约金3万,现我考上了一中央部委的公务员,但是单位要求我交2万4的违约金才放我档案(我已工作一年)。我查询了人事部相关政策,发现有一条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但是没有对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说明,我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事部人事仲裁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因为现在我很着急要拿着档案去新单位报到,我想先将违约金交纳以后拿到档案去新单位报道以后再申请人事仲裁,要求原单位返还我违约金,这种情况下人事仲裁庭支持我的可能性有多大?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另外,我去北京市社保中心查询过我的社保情况,但是社保系统里根本就没有我的身份证号,说明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这对我申请人事仲裁有没有帮助?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