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求在总公司工作吗?如果一定要外派,能请求工资待遇由总公司负担吗?分公司效益非常不好,待遇差非常多,我不想在这里做,可是有个事业身份难以取舍,请您帮帮我。谢谢
更新时间:2018-05-11 17:34:13
问题描述:
我是97年中专毕业分配到一家总公司工作(自收自付的事业单位)。04年产后因没有岗位我被外派到公司持有的股份的子公司工作,待遇福利也被下放下去了,本人当时就是有疑议,也没办法,只能服从分配。本人的三金开始是由分公司代扣代缴,按事业标准缴纳,半年后,分公司不愿意帮我代缴三金(因为事业标准比企业高),此事上报后,总公司决定,分公司只负责我的工资,不负担三金,由我自己从工资中扣出个人部分上缴公司,公司部分由总公司负担。这一做就是三年,现在根据新劳动法,总公司司与我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但不许我回总公司工作,还是要把我外派在分公司,工资还是由分公司负担,三金总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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