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照片,觉得你是个善良的人,希望你给我建议和帮助真的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8-01-04 11:39:46
问题描述:
您好亲爱的律师,我家里现在为了房子的事情已经没有亲情了,这真的让我觉得羞于说出口,最近我也为此事苦恼和焦虑。
我于2006年5月在苏州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当时钱不够,爸爸妈妈帮助我了一些(借了些外债),但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从买房到现在都是由我来还银行的款项,本来说好连外债都由我来承担,由于我在上海谈了男朋友爸爸妈妈不是特别喜欢他,开始百般阻挠我和他的关系,作为一个成熟的有世界观的个体,想开始过自己的生活和选择可以依靠的另一半的想法我认为都属于正常的,我开始和父母协商卖出苏州的房子,想和男友双方共同合买我们自己的家,并愿意承担抚养他们的责任,可是父母坚决不同意,由于我坚决要买上海的房子所以他们也让步借给我20万元作为我买房子的款项,这些我都很感谢他们,可是他们竟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写了一份合同说苏州的房子分成三份,并且他们均已签字,我没有签,我认为这个是不对的。爸爸起草的合同三份为:归于父母,姐姐,和我,房价按照06年的价钱算,还贷人还是我,我心里真的很委屈,我认为我一直是主要担任房子的责任方,我有权对我的房产执行权利,可以他们要和我分裂,还要把我告上法庭,我真的眼泪已经流光,我在电话里问爸爸说我以前付出的努力你们难道一点也不念了吗?我爸爸很绝情的说:你根本没有努力过,作为一个在上海的年轻人,买房还贷,还要自己日常的开销真的已经压力很大了,所以我想把苏州的房子卖掉把外债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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