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回答是说二个月仲裁已过,让我另有证明。我想知道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我和报社之间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啊,也没签什么正式合同,只是说让回家就回家了,那我们这样算是解除合同了吗?和我一起起诉的赔
更新时间:2007-12-31 23:32:57
问题描述:
我是95年在长春日报社发行公司参加工作,当时没有签正式的的合同,后来签过一年的。97年领导说我已转正了,工资也涨了,还交会费,年底发福利等。04年新换领导,说我没有档案,取消我的工令工资。我也找过,都找不到档案,因为领导换了好几轮了。但工会知道我交过会费的事。06年底,公司又通知我们十几个不在编的人下岗,全部回家。我只有回家。十二年的工作,没有任何保险。 其它同志不服,起诉了他们,一直没得到解决。才听说,单位索赠了他们一万元钱左右,律师,我想知道我是否也有权去索赔我那一部分钱,是不是我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我也要重新起诉才可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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