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父亲和该公司此前没有任何来往,同时借钱的原因是出于吴某的个人因素,此外借钱也没有任何投资的想法和条约。我们想以手中质押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以及公司出具的欠条为依据,(最好是通过私了的方式,)拿回欠款。
更新时间:2007-12-30 11:48:26
问题描述:
我父亲一个认识多年的老朋友的女婿姓吴,和我父亲也算认识。此人在一家公司担任副总,今年10月,以这层认识关系,以所在公司资金周转为名向我父亲借了10万元钱。出于认识关系,我父亲甚至没有谈任何利息问题,只求2个月后归还本金即可。作为借钱的凭证,该公司董事长向我父亲打了一个拮据,同时吴某将该公司另一副总阿某父亲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质押给了我父亲。该质押在拮据中没有提及和说明。本月,该公司被揭露资不抵债,董事长潜逃,估计各类欠账约1000多万。该吴某和阿某是当地人,但都在浙江找潜逃的董事长。我父亲已近调查过,房产证和土地证是真实的。当前法院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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