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求我赔偿全部的医药费和误工费,是否合理。医药费中有部分与伤势无关的费用,是否需要我承担?她去公司要求请假近两个月休养,请问我要如何处理呢?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8-01-01 20:58:50
问题描述:
我与同事下班后在公司在工作方面发生争执,我因一时冲动,先动手打了一下对方的脸颊。接着对方反打过来,但是我未曾还手,由于其他同事的劝架,使得她在多次扑向我的过程中碰到办公桌,受了一点点的轻伤,并且我也被抓伤。对方的验伤报告上并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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