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的2套房子可不可以认定为甲赠与乙?2.如果甲按丙的说法起诉乙,法院会不会支持丙要求?3.乙是否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更新时间:2007-12-27 09:18:19
问题描述:
女甲育有四子,其住房是回迁房,94年因其无力购买,其他各子不愿出钱,后由长子乙出资3万余,甲出资8千购得,房产证记在甲名下。当时做了公证,房子在甲死后由乙继承,其它各子也口头表示不会争房子。但四子丙因为买房时自己的户口在,所以分的房子大一些,一直要求分钱。06年底其它儿子以房子升值为由,拒绝给甲提供赡养,让乙独自赡养,至今已1年多。甲怕自己死后房产发生纠纷,想将房子赠与乙,房产记在乙名下。乙觉得换证还不如卖房,后07年12月初乙在征求了甲的同意下将房子卖得50万,自己添钱购了一套33万的房子和一套35万的房子,房产均记在乙名下。后甲由于新房的位置和自己人际关系等原因,甲不想到乙新购房居住,又去和丙商量。丙认为乙欺负甲老糊涂,侵吞甲的财产,说服甲起诉乙,要甲否认自己同意卖房,并追回除去乙出的3万余,卖房的所有款项,并几个儿子分。甲没主意了,现在比较倾向丙,又不想儿子们闹得太僵。私下里要乙卖掉一处房子,把老房子自己出资的8千按比例的10万给丙,以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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