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几个月没有工钱了,听说60天是仲裁有效时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是不是就算解除合同已经成为事实了?如果六十天之后,我新找的单位要求我出示辞退函或者解除合同证明的话,我又该怎么办?十
更新时间:2007-12-26 12:24:20
问题描述:
1月10日因为公司四个月没有付给我薪金,根据合同的规定我向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但是公司迟迟不给我正面答复,并且声称这个理由他们不接受,还扬言可以找律师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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