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指教如下问题:前一阵子我代表公司去开庭处理一单劳动纠纷案件,该员工是被公司辞退的,合同期限为1年,已服务1年6个月有,本次合同差6个月到期,为此,员工在仲裁时申请2个月经济补偿金及6个月合同未到
更新时间:2007-12-24 13:18:49
问题描述:
请律师指教如下问题:前一阵子我代表公司去开庭处理一单劳动纠纷案件,该员工是被公司辞退的,合同期限为1年,已服务1年6个月有,本次合同差6个月到期,为此,员工在仲裁时申请2个月经济补偿金及6个月合同未到期赔偿金,最后仲裁结果为员工胜诉,支持了员工的申请。 请问如果辞退理由不充分,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是否都可以要求赔偿合同未到期的赔偿金呢?如果是,那么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岂不是要赔偿到退休年龄或享有养老保险时? 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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