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全家于2001年8月由阿城市到哈市平房区居住,主要以养殖牛,猪为生活来源,受害人是家里唯一劳动力,受害人死后,剩一寡妇无法在继续养殖.我要问的是;这样的情况能否按城镇人口陪偿(来几年应算城镇)赔
更新时间:2007-12-23 09:56:09
问题描述:
一两民意面包车从后方撞上受害人,使其飞出30多米后,当场死亡(受害人在道边正常行驶).肇事车逃逸,几天后在交警队自首,经交警队调节按农村户口赔偿每年3221元按20年记(受害人男性50岁)共64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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