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看,我这事情怎么处理呢?方便的话,可以给您看看合同,谢谢!麻烦您给个建议,谢谢!
更新时间:2007-12-23 19:43:48
问题描述:
我在2007年8月5日与中介、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三方买卖合同,约定所有手续到2007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房价34万元,合同约定买卖双方若违约即买方因故不买或卖方因故不卖,需支付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且需支付非违约方已缴纳的款项。
我现已交了定金10000元,中介费10200元,按揭费5250元。
10月份,卖方现在因故(可能是房价涨太快吧)不想卖了,要违约,按合同约定要赔34000元,外加我已交付的25450元。卖方觉得太多,找我协商。我要求按合同办事,业主不肯,说没这么多钱,一直拖着。
目前,业主又觉得中介有欺诈行为,不想赔付,只退定金,因为起先业主买新房也是中介介绍的,后来没成而旧房又与我签了合同,而且说是中介保证他能赚多少钱之类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