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我朋友张三现在还可以要求他赔偿吗?还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吗?可以把他人抓起来吗?
更新时间:2007-12-19 11:13:49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以下称张三)因为和另一家(以下称李四)在一起摆地摊,两家发生了打架,看见的人都说是我朋友张三不对,但在发生纠纷后张三说:“手指很痛,手指断了,就进了医院。”后面在派出所也都去做了笔录。后来有半个月没有见人出来过;两个月后李四收到了法院的传单,张三告李四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伤残费用(伤残等级鉴定书为10级);误工费等共计两万五千元。李四收到传单后害怕了于是就跑到外地去了。后法院因他缺席判我朋友张三赢了。现在他人又回来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