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自己出钱补缴,可法院说我已经超出两年时效,有其他途径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7-12-11 18:22:41
问题描述:
请教:我在原户籍地与当地单位01年9月~04年9月签合同三年,后就来上海工作并缴综合保险。在03年月与上海人结婚,现根据上海的夫妻分居满5年调沪政策,要当地工作期间的社保,可当时懂什么呀?根本没有任何意识的呀!现想补缴在当地期间工作的最后一年的社保,问社保说”起诉该单位由法院判决补缴”,向法院咨询说”我已超过两年时效,不可办理”。啊哑哑?我还能通过其他什么途径办理?这上海的夫妻分居满5年调沪政策中社保可是不可缺少的要紧材料,我都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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