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有关软件项目外包过程中,常见的一种情况:合作双方中,若乙方为保护个人的利益,将下面一段描述写进合同是否合法:“在乙方完成甲方项目要求,并通过验收,验收期为15天,(15天内甲
更新时间:2007-12-05 20:21:3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软件项目外包过程中,常见的一种情况:
合作双方中,若乙方为保护个人的利益,将下面一段描述写进合同是否合法:“在乙方完成甲方项目要求,并通过验收,验收期为15天,(15天内甲方未提出任何疑义,乙方可视为验收通过)。在该情况下,甲方在超过尾款付费期限15天后,任未付款。乙方有权视产品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我想问的是:1、这样的描述是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2、在这样的情况下(甲方拖款),乙方能否视产品为自有知识产权
3、如果2成立,那么甲方在拖款多长时间内,乙方可宣布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自己所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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