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所住宿舍没有自己的产权,且宿舍居住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是否能得到自己的合法权利,比如说,员工要求公司补偿每户20万?2,公司只给6至8万是不是合理的?有没有什么依据?3,公司就此事而
更新时间:2007-11-27 19:34:52
问题描述:
公司在成都二环路东二段麻石桥的一处地段修建了员工宿舍及厂房,员工在那里一住最短的也有30年,现公司将地卖给其他人,决定要么给每户6至8万打发员工离开;要么在靠近华阳的地方找房子给员工住,据了解,公司找的房子是当地居民自己修的房子,没有产权等一切手续证件,且居住面积在37平方左右。员工对此决定不满,并不予合作,公司于11月27日凌晨4点过带100多名打手和民工强行拆宿舍区,并打伤员工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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