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否可以在太仓法院起诉离婚?2.我是否可以以遗弃罪为理由提出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3.在什么时候提出离婚,可以使我和我的孩子得到最大的赔偿?或者说在什么时候提出离婚,孩子判给我的机会大一
更新时间:2007-11-26 11:01:36
问题描述:
我和我先生是在南京登记结婚的,我的户口在太仓,他的户口在南京,在我怀孕6个月的时候他提出要和我离婚,要拿掉孩子,我不同意,因为我在怀孕期间,他无权起诉离婚,所以就对我和我的孩子不闻不问,现在孩子已经5个月了,他只来过一次看孩子,之后就没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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