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我们这样分合理吗,开始上面这种分法是我提出来的,可想想有点划不来,一直以来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都是我,他每月也就千元左右,我平均每月都有3000元左右,我还要承担还房贷,是否可以多分一点
更新时间:2007-11-25 17:20:02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结婚近十年了,有一子6岁半,结婚后经常争吵,大家都已疲惫了,协议离婚,但财产分割上我不能确定是否合理,故想咨询一下.我们俩在白杨洞还房小区有一套房子,还未还到手上,应补房价款2万元左右,另今年在北部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付了首付款7.4万元,贷款17万元,才还了两个月贷款,另我们俩的经济状况一直是以我为主,原来俩人就是买断工龄的2万多元钱,从05年我开始兼职以来(有时一人兼职四家公司的会计)才有所改变,他一月就是一千来元的收入,现在他要求和我平分:将白杨洞还房卖掉,他先拿走7万元,还要除掉补房款2万元,之后我们俩人平分,北部湾房子归我,现在家中存款只有2万元左右及旧家电都归我.俩套房子都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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