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否认我的错,交警老是说我在要拖车时态度不好,对我做如此重的处理,请教律师,这样符合法律条款吗?我该如何为自己争取减轻处理。非常感谢!
更新时间:2007-11-17 21:58:2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 我在这天傍晚,于普宁轻纺城(封闭小区)内不小心擦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车尾,当时我下车查看,发现我的车头小凹,但对方车只是轻微擦痕,(说明:我的小车是购全险的),由于对方车主不在现场, 我就到小区内另一家布行找我认识的一个老板,问他是否认得那辆车和车主,他去看后回答我说不认识,我考虑到如果报警的话,可能处理时间会耽误我回去,就没报警开车走了。 之后,我一直都没去修理我的车。11月15日,我又去该轻纺城当时发生事故的地方,结果被小区保安认出,我也马上承认了。对方车主来后,满天要价,并动手推我,保安就报警,交警来后,马上要拖车,我认为我的车并没有妨碍交通,就跟交警辩解说为啥要拖车,交警就认为我态度不好,上报了副股长。 车还是拖走了,我来到交警大队后,被告知我是属于交通事故逃逸责任,要吊销驾照,罚2000元,...在以后的处理过程中,还说可以对我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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