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制
更新时间:2008-06-01 16:21:0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县城良种场职工(属事业单位,但职工在退休前没有工资。以前是大家一起种田种地,给工分算钱,承包土地后,,种田种地要给租金)现场部领导已把大部分田地卖光,但没有给职工及家属任何补偿,只是答应给职工交社保(在没卖之前已经在交了)。
(10年前,同个地区某县同等性质的良种场此种情况发生时,他们每个补6万,还获宅基地一块)
目前存在几个问题:
1、领导卖土地之前是否需要得到全体员工的同意?
2、因现在员工在补偿问题上有分岐,因此领导威胁员工,如果不同意,就强制转制(现为事业单位),每人按县城标准补15000,其余一概不管。领导此种做法是否有依据。
3、这种农场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是属集体还是国家
4、占用耕到500-1000亩需要到哪一级政府审批
5、如果有赔偿,大约是什么标准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