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帮帮我们,给我们一些相关的法律援助或指导好吗?非常感谢!
更新时间:2007-11-16 10:12:1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的父亲于1997年01月患重病入住**医院第一医院(此医院是中南地区最大的医院)神经内科,因排尿不畅入院后医生即对我父亲进行了尿管导置,大约每周更换一次尿管,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基本痊愈,但在出院前三天更换尿管时,出现了些异常情况:当时泌尿科的医生拨尿管时大约花了二十多分钟一直没有拨出来,当时我父亲有些紧张,并对医生说过“你不能这样蛮着拨,万一尿管断到里面怎么办?”此医生听后不敢继续了,到泌尿科请了位医生过来,这位医生也是拨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拨出来。无奈之下,他们便向尿管注射了两针氯化钠对尿管进行了爆破,当时“砰”的一声,尿管轻易就拔了出来,但当时医生没做任何说明,但我们不懂医疗知识,见医生没作任何说明,也就没说什么,三天后便带着尿管出院了,回家两天后请当地的医生很正常地取出了尿管,之后就没有插入新的了。出院后至今,十年时间一直伴随较严重的尿频、尿急等情况,身体虚弱,每天吃药,因为当时出院时医院说过这个排尿系统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可能需要十来年才能恢复,我们就听了当时医生的话,认为是恢复正常必须经历的阶段,也就没去医院检查和治疗。直至2007年01月,我父亲实在疼痛难忍,而且尿急尿频无法忍受,便去另一家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后确认是“膀胱结石”,当即住院做了手术,取出的石头如鸡蛋大小,回家后父亲用锤子才将其砸开,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根两厘米左右的尿管。当时我们全家人真是惊讶不已:“怎么会有根尿管呢?”仔细回想,这十年没有去其他医院就诊过,回想起1997年在湘雅医院那次爆破尿管操作,确定此尿管定是当时遗留体内的。我们找医院要求给予一个解释并赔偿,多次接洽后,医院最后的态度是:一、他们承认我父亲1997年在他医院神经内科就诊过,但是医生的工作记录上未作任何异常说明,故不承认有过爆破尿管操作;二、他们不排除此尿管是其医院留下的,但我们也没有充分的书面证据证明是他医院留下的,他们的医院领导和其工作人员态度实在不好,只说如果不服你们到法院去起诉就是了。我们之前咨询过当地的律师,但他们都认为此医院实力太大,如果到法院诉讼我们几乎没有胜诉的把握,而且诉讼费用需要一万多元,我父亲这十年不能工作没有任何收入,且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无力支付此笔起诉费用,再说身体已饱尝折磨,现在还要尝受如此伤心和沉痛的打击。我们很茫然,根据我们片面的理解,应该是医院面对我们的控诉主动找出证据或请求医疗事故鉴定以排除其责任,怎么还让我们去申请呢,至少也该共同申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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