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钱是有的,就是不还,还买了车.我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07-11-15 15:23:31
问题描述:
2006年11月1日.我和我姨丈合伙开了阀门公司.我担当法人代表.当时的协议是这样的.他出厂房和业务,虽然当时的注册资金50万也把他名字写上,但实际上资金多是我的.当时写的比例是50%空亏和盈利各一半,前2年内资金多由我出,还注明了11月1号以后采购的东西多是属于我的..到今年9月份清算起来发现铜材料少了30多吨,计算起来价值人民币100多万.后经调查发现是我姨丈私自卖了铜粉进腰包.当我找他的时候,他承认了,而且说不要告他,他愿意把钱还给我.后来我退了股,写了张协议,我在不亏不赚的情况下退股,公司债务和设备多归他所有,他只需还我投资款约90万.打了张借条.但他看我退了股后就拖拖拉拉不还钱.意思是说现在厂是我的,包括以前卖的铜粉多是卖我自己的,你告不了我..请问一下我还能告他什么吗?那公司的债务也是因他私自吞吃而造成的,但我是法人代表.其他公司是否会找我偿还.虽然我现在已经退股.是否打了借条盗窃性质就变了?为什么当地派出所和律师多说告不了盗窃?私吞去的钱估计已经挥霍一半了.他又没多少家产.他住的房子和厂房的土地证是他爸爸的.况且他也有欠别人债务.打起官司来欠我的钱怎么办,还不完怎么办.他老婆也就是我姨也帮助了他一起把铜粉装上了车.如果告起来,他老婆会有罪吗?他们估计会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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