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能否要会60000元,我自己能得到什么
更新时间:2007-11-14 14:20:54
问题描述:
2005年5月,我和妻子结婚,婚前04年,她父母帮她付首款买了房子,2005年8月交房,从2005年初,我就开始供她的按揭款至今,2005年底,为了装修房子,我父母借给我们装修款项60000元,这笔钱也是他们借别人的,当时由于觉得感情关系,我们就没有写借条,但是相互口头承诺一定要还钱可是结婚后由于她的原因,双方感情不和,从2006年底,她就提出离婚,同时答应还给我父母50000元,但是交换条件是我帮她把房子供到2008年1月,问题是都没有文字依据,但是我都照做了,可是现在她却不承认这些债务关系,并且她说她咨询了律师,说如果我们法院离婚的话,法律规定我只能得到这一年多的供房子按揭的钱,我父母的钱只能是赠与关系,而房子什么的家里的一切财产都是她的,这让我很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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