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立有遗嘱。工资本余额由三个继承人中的一个继承。父亲06年去世,所花丧葬费由三个继承人平分,但单位给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按惯例划入父亲工资本,父亲工资本由母亲掌握。07年母亲去世,所花丧葬费仍由三个继承
更新时间:2007-11-09 17:24:49
问题描述:
父母立有遗嘱。工资本余额由三个继承人中的一个继承。父亲06年去世,所花丧葬费由三个继承人平分,但单位给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按惯例划入父亲工资本,父亲工资本由母亲掌握。07年母亲去世,所花丧葬费仍由三个继承人平分,单位发的母亲的丧葬费及抚恤金仍按惯例划入母亲工资本。请问:父母的丧葬费及抚恤金能不能作为工资本余额由遗嘱中的一人继承。应如何处理?
希望得到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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