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怎么和该公司打公司,我是否要赔偿?六千块已经赔给该公司,还要赔吗?
更新时间:2007-11-08 17:40:50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企业从事会计工作,今年该单位办理注销,在办理注销时因我经验不足又缺乏注销帐务处理的经验,造成该公司多补交3万多块税款,我当时以全年的工资六千块工资予以赔偿,并自费聘请有经验的会计师办理注销事务,现该公司要我全额赔偿他的损失,是否合理,我的过失并不是故意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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