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律师,我想通过法律程序要回我的第四次货款,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10-30 21:29:4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于今年六月经销了广东一家医药公司的一个产品.当时在商谈过程中,公司方面告知我此产品只能在广西销售.我答应了此要求,但双方没有签定任何有关此约定的协议,也没有谈到发生此事后的任何处罚标准.此后,我分别用现金打款方式从此公司发了三次货.2007年10月25日,我又打了一万七千元给此公司,准备第四次发货.但2007年10月28日该公司告知我有一些货流到了外省销售.因为我在销售的过程中,通过了一些经销商分销此产品.所以对于发生的此事情事先也不知情.现在该公司答复:要把这些流到外地的货全部收回,否则第四次打的货款不予返回.现在我找那些分销的经销商,他们都不是很配合,甚至一直不见面和关机.这个事情也就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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