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只有汇款凭证和这条短信,再没有别的证据了,我能告她吗?这两个证据能作为借款的证据用吗?2、她说短信不是她发的,但是是她的手机号码,她的主张能被采纳吗?
更新时间:2007-12-28 10:32:38
问题描述:
2006年6月10日,我借给我弟弟12万元买车,从北京朝阳区一所银行汇款过去的(有汇款的凭证),我弟弟于同年12月24日出车祸去世,我于2007年6月25日向我弟弟的妻子索要此款,她发来短信是这样说的:我这辈子还不起你,将来让我孩子还你!(这里没说是还我这12万元),现在我再提起还钱的事,她却说没借过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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