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能得到50%吗?我父亲有权力分得老人的工资和抚恤金吗?这12年他们家占用的我们那部分房产应该给与补偿或是房租吗?
更新时间:2007-10-23 11:49:19
问题描述:
我祖父生前留有一处住宅(95年去世,没有遗嘱),在老人生病期间(92年至95年),,因当时我父亲要上班和照顾孩子,所以我姑姑提前退休,一家(姑姑、姑父,包括二儿子一家人)搬过来照顾老人,但是我父亲也是一有时间就过去照顾老人,并且为老人请了保姆,但是因为老人不习惯外人伺候,所以一个月后将保姆辞退。在祖父生病期间,老人的工资由姑姑家领取(老人是离休干部,医疗费到可以报销,工资基本用于老人吃饭)。老人去世后,抚恤金由姑姑领取,三年后我父亲将老人的骨灰安置在老家,并且丧葬费是我父亲出的。老人去世后这套住宅一直有我姑姑家居住,姑姑和姑夫分别于2003年和1997年去世,这套住宅现在由她的二儿子居住(姑姑有三个孩子)。现在我父亲提出想把房子卖掉,卖房款两家各得50%,但是他们想要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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